港澳短期材料清单(每个团组装一个透明袋子):
1、任务批件原件(参团单位另需提供组团单位任务通知书和本单位任务确认件)批件中需明确写出“前往澳门”或“前往香港”字样。任务批件一次使用有效,其中临时出访、就读、培训事宜的有效期为3个月,常驻工作的有效期为半年。名单抬头为:出国(境)人员名单,不能只写出国或出访。
2、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是全英文邀请信,需同时附上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3、照片(办新证要,在表上贴一张,别两张)。
要求:3张,白色背景,小二寸,软光纸证件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头像过大或过小,歪头或侧面的艺术照、人像模糊、怪发型、戴围巾或多年旧照片,旧照翻拍、一次性成像等照片,均不得使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办新证要)。
要求:身份证不得扩印、缩印,证件内容需清晰,沿轮廓裁剪好。
5、尚有效但不满足出访任务时间的通行证,办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应在递交给港澳办时至少还有三个月零一周的时间。申办的签注有效时间不得超过通行证有效期。
6、日程表。
日程表无固定格式,写明每日具体行程即可。
*** 赴香港超过5天(不含)、赴澳门超过4天(不含)、赴港澳超过9天(不含),需提前将超期说明函(公函纸,写清给谁办,去多久等)、邀请信(复印件)、行程交至国港办。获得批复后,交批复及日程表至我处办理签注。
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的相关要求:
(1)该表格为办证单位申办通行证和签注的依据,专办员到我处现场准确填写,不得涂改。
(2)表格中所列赴港澳任务、人数、停留时间等内容,均以任务批件为准,如有变动应另行报批。
(3)表格中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以身份证为准)、汉语拼音、出生地等栏目应准确填写,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
2、赴港/澳访问(一次)、工作、就读、培训签注及驻港/澳签注的有效期均为三个月。已办好签注的,要在三个月内出境,否则签注失效。办证单位应根据当事人出境日期,合理安排办理证件和签注的时间。
3、为保证及时获得通行证及签注,请至少在出发日期前两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处。通行证及签注一般在出发前取到,但需通行证提前购买机票或办理相关事宜的,请尽早提交并告知我处。一般不办理加急件。确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办证单位需向我处提交加急说明函,由办证处负责人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