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学生申报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1-26浏览:13设置

近日,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01号),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有关此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等有关情况,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3529e8fd262f47079416a29276739401.shtml
 
我校学生根据选派办法,结合自身条件,在完成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网报后,向所在学院/学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学生个人信息、留学身份、符合条件情况、研修计划等,经所在学院/学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4月3日前报备学生国际交流部或研究生院。
 
  
1、  二三年级本科生申请本科插班生:在国家留学网申报后,到学生国际交流部提交备案材料,由学生国际交流部审核推选。
2、  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硕士研究生项目:在国家留学网申报后,到学生国际交流部备案,再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推选。
3、  在校研究生申请研究生项目:在国家留学网申报后,到研究生院提交备案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推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生国际交流部(本科生):王晓丹      65783695
 
研究生院:(研究生)温  暖            6577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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