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54号),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请有意向者根据选派办法,结合自身留学身份,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留学身份、符合条件情况、详细研修计划等,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有关此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等有关情况,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e37f4418078d41cc985bc0bc3c5e8a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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