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春季交换/交流生项目(第二批)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3-10-15浏览:8设置

关于2014春季交换/交流生项目(第二批)报名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挪威、乌布萨拉、中国台湾等地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于2014年春季学期选派优秀学生赴以下六所高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交流学习。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十四:台湾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十五:台湾淡江大学自费交流生项目
 
项目十六:台湾逢甲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十七: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十八:挪威奥斯陆与阿克胡斯应用科学大学学院交换生项目
 
项目十九:瑞典乌普萨拉大学交换生项目
 
 
(二)基本要求
 
1、本科学生GPA 3.0以上(4.0学分制);硕士生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所在地生活、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应对交流学校的授课、作业及考试;
 
4、在学期间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境外交换学习项目;
 
 
 
(三)课程
 
我校学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交流学校开设的与自己专业符合或相近的课程,学分由我校认定。
 
 
 
(四)学费及相关费用
 
1、交换生,对方学校免收学费;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全额学费;
 
2、自费交流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60%学费;
 
3、赴交换/交流地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自理。
 
 
 
(五)校内申请材料
 
1、在线填表报名:http://sie.cuc.edu.cn/baominginfo.php
 
每人只能提交申请一次,请同学们认真填写核对后再提交。提交成绩如与纸质版材料上的信息不符,将视为报名无效。
 
2、《交换/交流生项目报名表》纸质版(附件1),由所在学部/学院签字、盖章;
 
3、在校成绩单纸质版原件,由教秘签字、盖学部/学院公章;
 
4、托福/雅思/剑桥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接收学校没有雅思/托福要求的,请提交四级或六级成绩;成绩网页截图打印件有效。
 
5、护照首页复印件(项目十四至十七除外)。
 
 
 
(六)纸版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
 
项目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10月17日下午3点
 
项目十八:10月14日上午10点
 
地 点:30号楼103室
 
联系人:项目十四至十七——黄老师;项目十八至十九——王老师
 
电 话:65783741、65783695
 
 
 
(七)录取及注意事项
 
1、每位同学申报两个志愿学校。学生国际交流部根据接收学校要求,考虑学生成绩、专业多样性等因素,按第一志愿择优向接收学校推荐;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
 
2、接收学校确认录取的学生按对方要求完成材料提交;办理校内手续。
 
3、请同学们报名前慎重选择,录取后无故退出者,将会影响到此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请。
 
 
 
附件
 
1、交换/交流生项目报名表
 
2、各项目简介
 
附件及详情参见校园网:http://news.cuc.edu.cn/article/30329
返回原图
/